关于美术学院2023级大类分专业学生名单公示的通知
按照《美术学院 2023级大类录取本科生专业分配实施方案》文件规定,经各专业宣讲及学生按专业志愿自愿申报,美术学院大类专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录取,现将美术学院2023级大类分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8月22日9:00-11:30,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,交至美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宋慧颖老师处。
美术学院
2024年8月20日
松北校区: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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