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鼓励拔尖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,改善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结构,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,根据教育部《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美术学院实施方案。
具体事宜详见附件。
松北校区: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
江南校区: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
邮编:150025 电话:88067292备案号:黑ICP备05006819号
微信1
微信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