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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-考核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6-02-28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申请-考核实施方案


   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,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,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,经学校研究,决定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—考核”制度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美术学院实施方案。
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理想坚定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,身心健康。
(二)品德高尚,遵纪守法,在攻读本科和硕士学历期间无违法记录,无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情形。
(三)申请人须为学术或专业学位全日制应届非定向硕士研究生(哈尔滨师范大学除外),攻读硕士学历期间能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优秀。申请人通过考核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后,必须取得硕士学位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(四)申请人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。
(五)申请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推荐,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接收后,申请人方可进入考核环节。
(六)申请人如被录取,必须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在校学习,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转入我校。
(七)申请人应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,须满足以下一条。
1. 至少有一篇属于我校重点期刊名录内的 B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公开发表(本人为第一作者,且出刊)。
2. 入选国家级展览或获省级展览银奖以上。
3. 独立出版学术著作(国家级出版单位)。
4. 参与导师作为负责人的国家级科研项目,且在项目组成员中排名前 3 位。

5. 申请者作为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。

二、申请审核程序

(一)申请者于 3 月 3 日前提交申请。申请人须填写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申请—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批表》,并将“审批表”及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学院。相关报名材料包括:(1)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 份;(2)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(需加盖学校公章)1 份;(3)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论文摘要和目录;(4)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推荐信 2 份(其中 1 份必须是接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),推荐专家必须为博士研究生导师;(5)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(3000 字以内);(6)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;(7)外语等级证明。
(二)美术学院组织不低于 5 人的评审专家组,其中包含至少2 名具备博导资格的外请专家及学院纪检监察人员组成,负责对“申请-考核”硕士生进行综合考核及监督,公示5 个工作日后,确定拟推荐人选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要求:
(一)考核方式为面试及笔试,满分 100 分。
(二)考核面试内容包括科研能力(20 分)、外语水平(10 分)、综合素质(20分)三部分。
(三)考核笔试(50 分)。笔试为三个小时命题创作,01 中国书画创作、02 造型艺术创作命题创作。(工具自行准备)
(四)考核过程要规范,面试 PPT 展示时间不少于20 分钟,要有现场记录。考核过程须全程录音、录像备查。保存 3 年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根据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6 号)规定:“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四年,最长学习年限八年”。
(二)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 2026 年硕博连读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相同,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。
(三)“申请-考核”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,每位导师限招 1 人。





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
2026 年 2 月 2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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